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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0-09-29 已浏览次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
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做好法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长理工研字[2020]20号)及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国家奖学金评定通知制定本通知。
一、评审组织
成立“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单位领导任副主任,导师代表、研究生培养管理人员、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委员,评审委员会负责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参评对象及奖励标准
详见《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三、名额分配
学院 |
博士研究生名额 |
硕士研究生名额 |
法学院 |
|
7 |
四、时间安排
参评研究生在10月3日10:00-12:00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法学院国家奖学金科研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到法学院708办公室;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121662132@qq.com,命名方式(国奖+专业+姓名+学号)。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拟参加评选的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认真参考样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参评所依据的各类成果认定时间为研究生入学之日起到2020年9月21日止(已经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使用过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使用)。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学术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被检索的成果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
2020年9月29日

相关附件
- 2020-09-29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doc
- 2020-09-29 法学院国家奖学金科研情况汇总表.xls
- 2020-09-29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20年9月).pdf
- 2020-09-29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