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2024-08-23 发布人: 管理员


一、法学院推免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闯 田之华

副组长:齐秀梅 刘宾

成 员:张凌竹 李畅 李红 金锦花 刘钊 张荣艳 杜实 翟宁

二、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组长:张闯

成员:张凌竹 李畅 李红 金锦花 陈英慧 齐秀梅 张荣艳 杜实

三、推免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基础知识扎实,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所有必修环节(培养方案中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初次考核无不及格。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含解除)。

(四)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新标准 425 分)。

四、排名规则

学院根据学分绩排名按专业人数的15%确定素质加分评定学生名单。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推免学生名单。综合评价成绩=学分绩+素质加分。

学分绩=∑(某门必修课程初次成绩×该课程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五、素质加分规则

(一)素质加分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论文、知识产权、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竞赛获奖等方面。学生在上述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其中一项加分。

(二)素质加分累计不得超过 5 分。

(三)素质加分说明:

1.参军入伍服兵役是指长春理工大学的学生在本科阶段按规定完成服兵役年限,其间未受到处分。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及退役证明等佐证材料。

2.参加志愿服务是指长春理工大学的学生在本科阶段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记录志愿者参与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是指民政部建立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民政部指定的其他志愿服务信息平台。须按照民政部有关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提供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并可供检索和验证。

3.到国际组织实习是指长春理工大学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到“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所列国际组织开展的实习。须提供相应国际组织开具的实习鉴定证明或相关证明及评价材料。

4.科研成果包括论文、知识产权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其中,论文仅限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且长春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须提供论文原件、检索报告等证明材料。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参照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确定,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参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升级版)大类确定,CSSCI(含扩展版)收录论文、北大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年度发布的期刊目录确定。

5.知识产权仅限本科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取得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为长春理工大学且发明创造内容必须与申请学生学业相关,须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原件。

6.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是指学生代表长春理工大学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完成结题,须提供结题证书。

7.竞赛是指学生代表长春理工大学作为主力成员(第1-5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8.凡是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情况,素质加分不予评定。

序号

类别

级别(获奖等级)

加分标准(分)

学科创

新竞赛

单科技能竞赛

1

竞赛

国际级

5.0

5.0

国家级

特等奖

4.0

2.0

一等奖

3.0

1.5

二等奖

2.5

1.2

三等奖

2.0

1.0

2

科研

成果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

1.0(第1名)

0.8(第2名)

0.6(第3名)

0.4(第4名)

0.2(第5名)

第6名之后不加分

发表

论文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

1.0

CSSCI(含扩展版)收录论文

0.8

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0.5

知识

产权

国家发明专利

1.0

实用新型专利

0.5

软件著作权

0.5

3

参军入伍服兵役

3.0

4

到国际组织实习

2.0

5

参加志愿服务

1.0

六、佐证材料有效期

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31日

七、工作程序

序号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1

8月19日至

8月27日

学院核查学生所修课程相关信息。

2

8月28日至

9月1日

学院公布专业学分绩排名(平台自动计算)。

3

9月2日至

9月4日

学生推免网上报名。学生录录平台进行网上推免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平台内打印《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填写《思想品德考核表》,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递交学院,提出推免申请,并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

4

9月5日至

9月6日

学院审核报名资格。学院报送《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及学生回避报备表》。

5

9月11日前

素质加分评定与鉴定。确定综合成绩排名(平台自动计算)并公示。学生上传推免材料,学院报送排名表。

6

另行通知

后续相关推免工作开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文件另行通知。

八、推免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齐老师 85583002 13596182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