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2026-03-26 发布人: 管理员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和吉林省相关文件的精神,根据《长春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按《长春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主 任:张 闯

副主任:田之华

成 员: 刘 宾 张凌竹 齐秀梅 孙宝军 于婷婷 步凌燕

秘 书: 刘 钊

三、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专业代码及名称

学习方式

拟招生人数(含推免)

030100法学

全日制

52(2)

035101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23

035102法律(法学)

全日制

21

035200社会工作

全日制

28(1)


注: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首轮复试情况进行调整,不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②法学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研究方向待录取后再根据学生报考情况、成绩及各方向导师情况确定。

四、考生准备

复试采用网络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复试笔试科目内容)、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网络复试不再单独组织笔试,相关内容纳入面试统一考核。网络复试采取“双机位”方式进行。

网络复试考生需准备:

1.两部能够上网的智能设备,其中至少有一部为手机。复试使用腾讯会议APP和微信小程序腾讯会议。

2.稳定的网络环境。

3.独立空间、环境简洁。

4.白纸少量、笔一支。

5.以上条件不具备的考生,请及时与学院或学校研招办取得联系,以便研究解决。

6.身份证原件和初始准考证。

五、复试内容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复试前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审查内容包括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为学生证)、身份证信息与报考信息是否相符;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本科学习成绩单。采取网络复试相关专业的考生,复试前仅收取电子版复试材料,待报到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复核。

(一)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

重点考核业务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

1.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占50分,考核重点:①基础理论;②专业知识;③对学科发展前沿了解情况;④计算机应用能力;⑤本科学习成绩。

2.综合能力占40分,考核重点:①逻辑思维能力;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从中表现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敬业精神、钻研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分。

每名考生面试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所有复试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进行电子扫描,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记录和录音录像至少保留5年。

(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三)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网络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在60分以上,为复试合格。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网络复试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7+(复试成绩总分)×0.3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科目见《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安排

1.请一志愿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时起,按照报考专业务必加入以下复试QQ群。申请入群需要填写考生真实姓名和初试准考证号,经管理员审核入群。复试时间拟定为3月26日-27日。具体复试安排见QQ群通知。

2. 2026长春理工法学、法律一志愿复试群:564103195

2026长春理工社工一志愿复试群:1031382416

3.考生发送以下材料的PDF版(顺序依次如下排列且生成一份PDF,用专业-姓名命名邮件)到复试QQ群公告指定邮箱:

(1)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见群文件)

(2)长春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群文件)

(3)学生证(应届生提交)、毕业证(往届生提交)、学位证(已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

(4)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需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提供学校提供的成绩单或由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5)其他获奖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社会工作师、英语四六级、奖学金等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数据库检索页)、出版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证明材料等。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版需在复试前发送至研招办邮箱custyzb@cust.edu.cn。

(7)考生提交材料清单(填写完整并勾选)。下载地址https://yzb.cust.edu.cn/zsxx/89a7e7d42751493b83b400f22bd7377f.htm

学院将严格核查考生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录取资格。除(5)(6)以外,其他材料如无法提交,请撰写情况说明,放在最后。复试前仅收取电子版复试材料,待报到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复核。

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考生应配合复试工作人员完成身份审核、周围环境检查,并按要求放置相关设备等工作。考生使用手机参加线下复试时应关闭手机通信功能。参加网络复试考生应处于独立空间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周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透漏复试内容。考生应使用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进行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本人姓名、学习或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内容。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提问。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并对网络复试考生截取图片备查。报到入学后,将依据视频截图再次核实考生身份。

七、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统一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考核形式采取线下答题或网络远程考核,具体方式由学院自定。单科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体检

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复试期间不体检。

九、待录取流程

1.复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一志愿考生不需登录系统确认待录取,调剂系统自动确认。

3.考生一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不予解除。

十、纪律和要求

1.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2.学院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及录取人员的管理,要提前进行模拟演练,对复试工作人员、复试导师和考生进行一对一培训,并做好应急预案。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3.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复试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复试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严禁将手机带入复试现场。学院安排专人,做好复试过程中复试导师和考生的视频录制,以备存档复查。

5.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6.对复试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要依据《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十一、其它事宜

相关工作和未尽事宜依据《长春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长春理工大学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等执行。

                                                     法学院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