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闯

2021-09-08 发布人: 管理员

9f68e08e17d93cfb8b5cfc365a4a1cfd_a918fae130f245188f3cc71d9bbc67cc.png


 


职称/职务

教授/法学院院长

导师类型

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

研究领域

行政法学、立法学、政府法治


个人简介

总体情况:

张闯,男,1978年5月生,汉族,吉林舒兰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毕业,现任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吉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长春市法学会副会长,2015年被评为第二届吉林省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8年被聘为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2019年分别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和吉林省第七批拔尖创新人才;2019年被长春市人大聘为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咨询委员;2015-2020分别被白山、松原、白城等人大聘为专家顾问团顾问。


教育、工作及访学经历:

2008年6月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毕业

2004年6月-2015年9月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

2012年8月-2020年5月         长春理工大学科研处副处长、社科处副处长、处长

2020年8月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

2014年8月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访问学者


职业资格

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学术兼职:

吉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3年起]


开设课程:

《立法学》(本科生、研究生)

《行政法学》(本科生、研究生)

《部门法学》(本科生、研究生)


主持研究课题

1.《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研究,2019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

2.《环保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方案研究》,2019年生态环境部生态文明项目;

3.《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中涉及环境监察执法问题研究》,2018年环境保护部生态文明项目;

4.《环境监察机构法律地位研究》,2017年环境保护部生态文明项目;

5.《行政决策监督制度研究》,2015年吉林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

6.《内部行政法律责任的理论与实证研究》,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

7.《行政权自我规范视角小的内部行政法律责任的实现机制》,2013吉林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

8.《行政权行使的自我预防机制研究》,2012年吉林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


出版著作

1.《我国农民社会保障权研究》,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表论文

1.《内部行政责任的理论分析》,载《社会科学战线》,2019年第12期,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0年全文转载;

2.《行政参与中的激励机制探析——以城市治理中参加人的利益平衡为视角》,载《吉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来源期刊),2015年第2期;

3.《行政参与中的激励机制》,《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5年第7期全文转载;

4.《行政伦理对政府责任实现的作用——从权力自我规范的视角》,载《社会科学战线》(CSSCI来源期刊),2015年第5期;

5、《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中的政府法律责任》,载《兰州学刊》(CSSCI来源期刊)2014年第1期;

6.《行政复议机关被告地位的法理审思——以行政复议制度功能为视角》,载《社会科学战线》(CSSCI来源期刊),2012年6期;

7.《论地方政府立法的权限与范围》,载《南京社会科学》(CSSCI来源期刊),2011年8期;


个人获奖

1.2017年获得吉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

2.2016年获得第七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一等奖;

3.2014年获得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

4.2012年获得吉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